山东省调整居民医保政策 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7月22日讯 (记者 温伟伟)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省医疗保障工作及2019年居民医疗保障政策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了财政筹资力度,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再次得到提高。本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主要包括提高筹资标准、提高待遇水平、提高市级统筹质量、提高基金监管强度和提高经办服务效能等五方面。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山东省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达到每人不低于77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不低于520元,个人缴费250元。2019年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达到人均81元,全部从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划拨,个人不缴费。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群众负担重的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多发、负担重的病种。全面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今年拟在全省统一部分门诊慢性病病种,年前力争实现异地联网结算。

报销比例方面,在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重点提高了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其中最低段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10万—20万元段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最高段报销比例达75%。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进一步降低,原则上按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低于该比例的可不做调整,高于该比例的要予以降低,其中有五个市平均降低3000元左右。

此外,还加大了贫困人口保障力度。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6000元降低到5000元,分段报销比例由四段改为了三段,每段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最高报销比例达到85%,取消了原50万元的封顶线,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将大大降低。

记者获悉,山东省将进一步提高基金监管强度,继续深入推进打击欺诈骗保“风暴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年内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举报线索复查、智能监控三个“全覆盖”。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提高智能化审核效能,实现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追溯。推进联合惩戒,加大协议退出、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保障基金安全,守好百姓“救命钱”。

来源: 中国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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