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又取消20项市级证明事项

28日,记者从德州市司法局获悉,根据有关要求,德州市司法局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对本部门实施的市级设定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共取消20项市级设定证明事项清单。
取消的证明事项涉及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低保人员申请免除住院押金、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给付、困境儿童待遇给付、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登记、商品房贷款等,其中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方面,取消了本人收入证明、在现任职宗教活动场所连续居住满1年的证明、本人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时间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外来常住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办理方式改为采取证照核验、告知承诺和行政协查方式。

来源: 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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