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丨公车私用、收受礼金……聊城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2日讯 记者从聊城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获悉,近日,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聊城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聊城市原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哈宝泉违规接受管理对象旅游和交通安排等问题。哈宝泉任职期间,2018年2月18日至2月21日,违规接受聊城某私立小学董事长肖某某的邀请,乘坐其提供的商务车前往福建泉州等地旅游,未支付旅游费用;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接受某出版社邀请,乘坐肖某某提供的商务车前去青岛作报告,之后在青岛参观游玩,未支付交通费用。此外,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原市教育局存在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哈宝泉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0月,聊城市纪委给予哈宝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阳谷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薛志违规改变公务用车范围和使用功能问题。薛志任职期间,2019年6月,阳谷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批准购买一辆执法用车。薛志多次将该车作为一般公车使用。2019年12月,阳谷县纪委给予薛志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李海务街道建委主任牛玉阁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对象礼金问题。2019年5月22日,牛玉阁在婚宴期间违规收受下属职工及村干部9人礼金,共计1800元。2019年10月,李海务街道党工委给予牛玉阁党内警告处分。

闪电新闻记者 王楚齐 报道

来源: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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