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独行女性下手,被判十年六个月!

  选择农村三岔路口等偏僻地点,利用四周无人之际,多次针对独行女性抢劫作案。近日,经曲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01

  乡间小路抢劫,独行女性成目标

  2019年七八月,正值酷暑,路两旁种植的玉米秸秆长得早已高过人头,中午时分,乡间小路显得更加僻静。

  “有钱吗?拿点钱花花。”买菜回家的孙女士心中一惊,一个陌生男子拦住了她。这是遇到抢劫的了,孙女士心中想着,立马掉头往回走,却被男子一把拉住。孙女士表示钱都买菜了。男子见她不配合,“你不拿钱我就揍你了”,一边说着一边锤了孙女士左胸口一拳。孙女士害怕极了,立即从包里拿出了四百元钱,男子一把抢过,扬长而去。孙女士随即报了警。

  这名男子叫李祥,平时靠窜乡收粮食、废铁为生。中午在路边休息时,见孙女士一人独行,且四周无人,便心生犯意。

  抢劫来的四百元钱没几天就花光了,李祥又有了抢劫的想法。他专找乡间的偏僻小路,利用人员稀少的中午时段,采取暴力、胁迫的方式,伺机对经过的独行女性下手。可是,他并没有第一次那么“幸运”,接下来的两次仅抢得现金50余元和一个内含纸巾的布包。

  2019年12月,李祥被公安机关抓获。

  02

  恶迹斑斑,再处重刑

  经审查,李祥在1996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7年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对于本次犯罪,李祥到案后供认不讳,一直表示认罪认罚。确定刑期时,检察官告知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李祥一时有些接受不了,认为自己抢劫财务数额小,没造成其他伤害,没有使用犯罪工具,量刑过重。承办检察官向其宣读刑法关于多次抢劫的规定,讲明其具有累犯的从重情节,以及犯罪行为对被害人身心健康带来的严重影响,在综合考虑量刑情节后,确定此刑期。经历一番心理斗争后,李祥接受了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型量刑建议,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审判时也完全采纳该量刑建议。

  03

  鲁检君有话说

  450元也许只是两三天的工钱,但被告人李祥却要在铁窗下用十年半的时间去偿还。450元也许不多,但这可能使被害人时常被噩梦惊醒,长时间不敢独行。450元判罚的背后,是检察机关严惩暴力犯罪,保障公民权利的决心,也是对犯罪分子的警示和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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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图片源自网络)

  来源 | 曲阜检察

  文字 | 刘超、颜海凤

  统筹丨王蓉蓉

  编辑丨闫现令

  审核丨郭柏松、李婧一

来源: 曲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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