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田秀才”站上“职称高地” 助力乡村振兴丨闪电评论

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面向全省全面推开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制度。通知明确,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并将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全面下放至设区的市,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新型职业农民可“一步到位”直评高级职称。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和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是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创新,不仅是对获评的个人农业技能水平的认可,也标志着农民步入了由身份到职业的变革。自2018年山东试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以来,各试点市“跳出”面向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价体系,围绕职业农民职称“怎么评”“谁来评”“评什么”“如何用”进行了有益探索。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224名新型职业农民通过评审取得职称,其中高级41人、中级626人、初级1557人,有效激励了“田秀才”“土专家”脱颖而出,带动技艺传承、产业发展、群众致富,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领头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乡村振兴,人才是基石。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能为乡村振兴选拔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经营、善开拓的“田秀才”“土专家”,是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制度创新。这种做法具有较强引领作用,推动吸引更多“新农人”热爱农业、投身农业、服务农业,成长为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提供一支主力军。在前期试点取得宝贵经验基础上,山东这次在全省全面推开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必将更加广泛地为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市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落实,真正让好政策产生好效果。要“不拘一格选人才”,坚持能力、业绩导向,重点考察技术水平、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还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将申报人员的品行放在推荐评价首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动员更多符合标准的人员参与,鼓舞“土专家”“田秀才”提升申报热情、真正脱颖而出,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活力和人才凝聚力。再者,评是基础、用是关键,对于评上职称的农民,不能船到码头车到站,而要进行及时跟踪和动态管理,通过日常培训和产业项目发展带动抓好实战锻炼和充实提升,鼓励支持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给新型职业农民评职称,不仅体现了对农民群体和农业专业技术的尊重和认可,更是从长远发展着眼为农村储备人才。要扎实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让更多“田秀才”“土专家”站上“职称高地”,让乡村成为吸引人才的磁场,为更多乡土人才建设山东提供干事创业的热土,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更多澎湃动能,为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文/蔺炳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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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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