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抗艾滋病药物、民航维修用航空器材免进口税政策

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7日联合公布了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享受免税政策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名录及委托进口单位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并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同日,财政部、海关总署还公布了2021-2030年支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民用飞机整机设计制造企业、中国国内航空公司、维修单位、航空器材分销商进口中国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维修用航空器材,免征进口关税。

免税进口航空器材实行清单管理,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免税进口单位应按照海关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其中,维修用航空器材是指专门用于维修民用飞机、民用飞机部件的器材,包括动力装置(发动机、辅助动力装置)、起落架等部件,以及标准件、原材料等消耗器材。航空器材一般具备中国民航局(CAAC)、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欧盟航空安全局(EASA)、加拿大民用航空局(TCCA)、巴西民用航空局等民航局颁发的适航证明文件或俄罗斯、乌克兰等民航制造和维修单位签发的履历本。具有制造单位出具产品合格证明的标准件、原材料也属于航空器材范围。

来源:中国新闻网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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