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济南市、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空闲时段分批向社会车辆免费开放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7日讯 9月27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错时免费开放管理规定》并解读具体内容。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济南市按照“成熟一批、开放一批、应放尽放”的原则,将市、区县(功能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满足自用且不涉及安全问题的情况下,在空闲时段分批向社会车辆(7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免费开放。

开放范围:

从10月1日起开放首批停车场,主要包括龙奥大厦内部部分停车场和外部附属停车场、各区县党委政府及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场所内部停车场等,共104个停车场6403个泊位。年底前,统一发布第二批停车场所名单,实现应放尽放。

开放时间:

开放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自下班1.5小时后至次日上班前1.5小时,双休日、节假日全天对外开放。各开放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可微调开放时间,并向社会公布。每天晚22:00至次日早6:00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进出。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临时取消对外开放,并由权属单位提前公开告知。

停车须知:

市民进入停车区应自觉服从权属单位管理,在规定区域和时段内有序进出、文明停放。对在全市范围内一个或多个错时免费开放停车场,有3次(含3次)以上超时停放或一次停放超过24小时的社会车辆,一年内不再提供错时免费停车服务。

闪电新闻记者 段嘉琪 冯宜雯 冯诗惠  报道

来源: 齐鲁网
相关推荐
|
闪电热榜
扫码下载
闪电新闻客户端
|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