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评论丨网络时代,守护好个人信息保护的城池

10月11日至17日,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本届网安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设置了网络安全博览会、主题日活动、网络安全教育云课堂等多项日程安排。山东省活动充分展现近年来全省网络安全工作取得的重要进展,广泛宣传普及网络安全知识,让网络安全宣传更接地气、更聚人气。

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重要一环,而人们置身互联互通的网络时代,个人信息已成为另一种“身体发肤”,如何守好个人信息保护的城池,成为亟待破解的问题。现实中,个人信息泄露的案例屡见不鲜:远程聊天、视频会议、人脸识别中,靠“刷脸”存在一定风险;在看房处留下联系电话,一大堆中介纷纷来电询问;刚购买了新车,保险公司的电话就纷至沓来……个人信息安全风险无所不在,为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筑起保护屏障,需要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合力。

作为公民来讲,要提高个人信息的保护和防范意识。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他人隐私,常常打着诱人的幌子骗取信任。比如,网络扫码、性格测试、抽奖程序等等,一些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往往隐藏着信息窃取的渠道。公民在网络参与过程中,尽量不要将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同时,要自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行。当然,如果发现个人信息遭到泄漏,网络安全受到侵害,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让不法分子付出代价。

对相关网络行业来讲,要加强行业自律,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个人信息处理,不得以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收集、加工、保存和利用个人信息。要通过核心数据加密存储和数据库防火墙实现批量数据防泄漏,通过数据脱敏实现批量个人数据的匿名化,等等,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强化网络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根本还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民法典》中,包括人脸识别信息在内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被明确纳入个人信息范畴,其处理受到法律保护。11月1日起将要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也迈出了个人信息保护有法可依的重要一步。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将监管关口前移,预防和惩治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个人信息泄露案件中的违法者,特别是要让通过个人信息非法牟利者无处藏身、让倒卖个人信息行为付出代价,着力推动形成政府、相关行业、社会公众共同参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良好环境。

安心地畅游网络空间,人人都是参与者。只要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每个人都成为个人信息保护城池的守护者,一定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强国、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来源: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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