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底,德州为10792家参保单位减征医保费11175.94万元

来源:齐鲁网

2020-06-09 11:27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9日讯 6月9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点工作攻坚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推进财税金融改革攻坚”专场,邀请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兴玉介绍了“推进财税金融改革攻坚”有关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德州市医保局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措施,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方便企业办事。截至5月底,德州市已有259家企业审核通过缓缴医保费,缓缴金额2715.38万元;已减征各类参保单位10792家,减征医保费11175.94万元,预计全年将为参保单位节省资金3.31亿元。

缓缴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德州市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中小企业以及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电影放映业,可按有关规定,向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申请缓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应足额补缴职工医疗保险费。

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德州市在降低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各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单位缴费费率:在原7%费率基础上,2月份降低1.5%,由7%下调至5.5%;3-6月份降低2.5%,由7%下调至4.5%;7-12月份降低1%,由7%下调至6%。对企业复工复产进行再支持。

确保参保职工医保待遇不降

医保费缓缴期间,企业参保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因疾病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可以实现直接联网结算,医疗保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费用,切实为参保职工减轻就医垫资负担。

帮助医药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

德州市在对疫情防控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基础上,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再向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医保基金,主要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以往采购药品和耗材的应付款项,解决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支持医药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生产。据统计,全市医保部门共向192家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16027.07万元。

畅通经办服务通道

德州市开设复工复产企业医保经办服务绿色通道,及时公布阶段性降费和缓缴医保费的办理流程、各级经办机构地址和服务电话,切实保障企业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对因受疫情影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适当延长征缴与年度基数申报期限,确保企业职工待遇不断档。积极倡议和引导企业实行网上办事,大力推行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并根据企业需求,推出单位业务“预约办”、非紧急业务“延期办”、非网办业务“帮办代办”等便民措施,有效提升了医保经办服务的便捷度,得到了参保企业的认可和好评。

闪电新闻记者 刘振 实习记者 宁洪岩  通讯员 焦丽梅 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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