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建立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工作体系 承办单位1个工作日内启动核实程序

来源:齐鲁网

2020-06-10 10:57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0日讯 6月10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点工作攻坚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发布德州市“优化法治环境改革攻坚”相关情况,邀请德州市12345市民热线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洪生围绕建立“接诉即办”机制介绍了有关情况。

目前德州市已经建立起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办结快速的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工作体系。5月20日试运行以来,各级各部门在回应企业诉求、疏解企业困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正总结试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参照省级平台标准,加快完善德州市平台软硬件设施,进一步健全体系机制,条件成熟后将正式启动运行。

德州市“进解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12345市民热线管理中心,依托德州市12345市民热线平台,设立企业诉求专线,建立德州市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平台,负责受理解决企业反映的政策咨询、服务诉求、意见建议等事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爱山东”APP 和市级涉企部门网站首页开通企业诉求窗口,一并接入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平台。在利用市12345市民热线现有横向到市直部门、纵向到县市区的转办机制基础上,逐步向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延伸。

企业反映的诉求,统一由“接诉即办”平台受理。对政策明确、能依据知识库作出答复的一般咨询类问题,直接答复企业;不能直接答复的,将企业诉求记录形成工单,通过“接诉即办”平台系统,转交市直有关部门或县市区办理。对于企业诉求,实行限期办理。即承办单位对“接诉即办”平台转交的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并将结果反馈至“接诉即办”平台。

承办单位接到工单后,1个工作日内启动核实程序,2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10个工作日内解决或服务确认;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制度性复杂问题无法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的,由承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报“接诉即办”平台审核同意后,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内办理。承办单位认为企业诉求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退回“接诉即办”平台,由平台转至市委编办,市委编办会同市司法局在1个工作日内确定承办单位后,反馈平台进行二次转派。

承办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向“接诉即办”平台回复办理情况的,平台会自动在超时当日发出红牌警告,警告发出后1个工作日内仍未答复的,平台将进行书面督办。对办理完成的企业诉求事项,“接诉即办”平台将逐一进行回访,企业对办理或答复结果满意的,即为办结。企业对办理答复结果不满意的,平台将退回承办单位再次办理,经两次办理答复后企业仍不满意的,由市“进解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办理结果做出最终认定。对办理结果符合规定、答复意见准确的,予以办结;对应办未办、消极应付以及推诿扯皮、不履职尽责的单位或人员,转有关部门核查追责。

闪电新闻记者 刘振 实习记者 宁洪岩 通讯员 焦丽梅 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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