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意见发布会
发布会新闻
山东明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目标
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详细]
- 五大部分18项重点任务
- 优化政务服务部分,主要是深化“一网通办”,加快“一号通行”,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详细]
- 着力打造山东特色品牌
- 省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廉凯在发布会上表示,山东发布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是根据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8)》,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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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定于2020年10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00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大数据局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齐鲁网、闪电新闻将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大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越男女士,省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廉凯先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李向东先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殷涛先生,解读《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马越男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今年以来,总书记在杭州考察时,以及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都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做了重要部署,要求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去年,我省出台了全国首个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省级地方标准,并在部分市县开展省级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疫情发生以来,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智慧城市、数字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省大数据局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贯彻国家政策文件精神,立足山东实际,充分学习借鉴广东、浙江、上海等先进省市的经验做法,起草了《指导意见》,经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考虑。 一是坚持需求引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提出打造一批应用场景。聚焦政务服务、便民应用、社会治理等领域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的痛点堵点问题,力求开出智慧“药方”,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便捷和实惠。适应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加快培育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新模式、新业态,着力将新型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打造成为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同时,围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要求,加快推进5G、数据中心、物联网等布局建设,等等。 二是坚持整体推进。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各级落实数字山东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着眼于全省一体化推进,对省市县三级管理架构、技术架构、具体任务作了系统谋划,确保全省上下贯通、协同联动。同时,统筹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综合指挥平台、政务云网建设等重点任务,着力构建城市数字底座,全面支撑和驱动各领域智慧化应用,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考虑到我省各地基础条件不同,提出分级分类建设的目标,推动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在重点任务安排中力戒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严防“面子工程”,鼓励市县统筹考虑当地情况,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便民惠民智慧应用场景,建设节约务实的新型智慧城市,构建“千城千面”的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格局。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工作目标、总体架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部分。 (一)工作目标方面。做好与前期印发的新型智慧城市省级地方标准的衔接,提出到2022年,所有市和80%的县达到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三星级以上;到2025年,各市普遍达到四星级以上,各县普遍达到三星级以上,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力争打造3个以上五星级标杆城市。 (二)总体架构方面。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的责任分工,省级主要负责总体设计、考核评价、示范推广等。市级负责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县级按照“平台上移、应用下沉”的原则,基于市级“城市大脑”开发部署特色智慧应用。 (三)主要任务方面。提出了五个部分18项重点任务。优化政务服务部分,主要是深化“一网通办”,加快“一号通行”,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拓展便民应用部分,重点对群众关切的出行、教育、医疗、文体服务等方面明确了具体任务,并鼓励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便民惠民智慧化场景应用。推动精细治理部分,主要从市政综合管理、城市安全保障、应急协同指挥、生态环境治理、基层社区治理等5个方面,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步伐,推动城市治理模式变革。加快产业升级部分,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着力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夯实数字基础设施部分,主要是围绕新基建,畅通信息通信网络、加快数据中心建设、完善智慧市政设施、构建城市数字底座,全面支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四)保障措施方面。主要是全面提速省级建设试点,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多方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和可持续运营模式,打造全国性展示交流平台,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等。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最大限度的凝聚各方面工作合力,着力建设一批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标杆城市,形成一批引领全国数字社会发展的先行城市,打造一批新时代数字生活的创新城市,构建“善感知、会思考、有温度”的新型智慧城市生态体系。 恳请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持续予以关心和支持,大力宣传报道各地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的建设氛围,引导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共建共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果! 谢谢大家!
去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了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在各市县自主申报基础上,遴选出5个市、11个县作为首批试点城市,确定4个市、12个县作为预试点,分级、分类、分步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按照《指导意见》部署,我们将进一步扩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总的考虑:一是提速。根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建设步伐,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提速,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提前撞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扩面。进一步扩大省级试点范围,以点带面,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从试点到全覆盖,确保到2022年实现市级全部三星以上,2025年实现市级全部四星以上、县级全部三星以上的目标。三是普惠。打通数字社会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消弭城乡“数字鸿沟”。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智慧社区(村居)试点建设,首批将打造300个左右智慧社区(村居),到2025年力争打造5000个以上智慧社区(村居),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延伸到基层,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果。 同时,我们将创新管理机制,采取随时申报、随时评审、随时验收、随时奖补的方式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今年以来,先后有38个市县主动申报省级试点,我们组织新申报市县进行了资料复核和现场答辩,计划10月底前公布今年第二批试点市县名单。今后,将在扩大省级试点的同时,继续鼓励各市县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创建,力争形成百舸争流、百花齐放的新型智慧城市创建格局。
省里发布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是根据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8)》,在总结第一批省级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制定的,是我省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遵循。 这套标准主要包括市级、县级、社区三个方面。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突出分级分类。考虑到市县情况不同、任务不同,分类设置了建设指标,其中,市级指标有49项、县级44项、社区24项,每项指标都设置了1-5星五个级别,涵盖“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各个方面。二是注重超前引领。在具体指标项中,既有教育、出行、就医等规定动作,也有5G网络覆盖、IPv6部署、智能照明比例等超前的引领性指标,给市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三是体现地方特色。除共性指标外,还专门设置了工作试点、创新示范、宣传体验等地方特色的加分项,鼓励市县积极开展试点创新,打造典型应用和先进案例。 下一步,我们将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为依据,全力推动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质增效,着力打造山东特色品牌。
以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拉动投资、刺激消费、转换动能等具有战略性意义。今年以来,我们抢抓“新基建”发展机遇,在全国率先出台《数字基础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网、云、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针对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电价偏高、挂高资源难共享、公共设施难开放、应用场景缺乏等问题,及时推动出台数据中心用电补助等配套措施;会同通信管理部门和电信运营商,推动5G在数字经济等产业园区和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市率先落地,协调将公共设施向5G基站、管线等免费开放。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好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在市县智慧城市建设中全面落地。尤其是在数据中心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省级统筹规划,提高政务和公共服务领域数据中心集约化水平,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数据中心进行用电补贴,加快社会化数据中心发展。开展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行动,推动数据中心节能降耗,提升数据中心利用率。优先支持PUE值低于1.25、上架率高于65%的数据中心新扩建项目,逐步淘汰高能耗的中小型数据中心。2022年年底前,着力打造30个以上的绿色数据中心。
《指导意见》在加快产业升级部分,提出“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和“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两项任务,这些都是我省发展数字经济的核心内容,也是加快数字山东建设、推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实施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坚持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主线,开展数字经济培育“沃土行动”,增强传统行业发展活力,大力培育新兴产业,积极推动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前期,我省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程和数字经济平台遴选工作,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国家十大“双跨”(跨行业跨领域)平台我省独占两席;积极加快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促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共培育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园区22个和成长型园区27个;推动成立山东数据交易有限公司,组建华东数据联盟,搭建起全国区域性大数据交易流通平台;举办全省数据应用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山东数字经济优秀项目(产品)大赛等活动,集纳“众智”,推动“众创”,着力打造“产业+配套、平台+生态、技术+赋能”的数字产业生态。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导市县落实好发展数字经济的各项任务。一方面,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数字经济各领域中的创新应用,将应用场景需求转化为产业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打造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另一方面,加快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着力推进数据驱动的产业发展,重点激发工业数据资源要素潜力,打造资源富集、应用繁荣、产业进步、治理有序的工业大数据生态体系,进一步激发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潜力。
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是新型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应用领域。我们将结合部门职责,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智慧市政设施,提升市政综合管理能力。在硬件建设和感知方面,完善统一的市政设施数字标识和编码标准规范,以5G网络、GIS、北斗卫星定位和智能传感等为基础,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市政设施、地下管网、排水防涝、路灯照明、园林环卫、城市管理等领域应用,推动设施提档升级。在数据建模和分析方面,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的数字化、信息化建档建模,以建筑信息模型(BIM)精细反映设施物理构造,以北斗卫星、地理信息系统(GIS)精准定位设施空间位置,加快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强化城市建设、管理和市政公用事业运行领域的数据归集和分析,及时发现趋势性、规律性问题,增强服务保障和应急反应能力。在应用场景和服务方面,积极参与“城市大脑”建设,开展城市体检,推进不同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逐步实现对城市范围内基础设施、相关环境等的动态监测和快速反应,扩大应用场景,降人力、提效率、达精准。 (二)加快建设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慧平台。以住建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试行)》为指导,以服务民生需求和城市市容、秩序等领域多发问题为导向,搭建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数字城管向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智慧化升级。在目前全省97个市、县完成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基础上,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县(市、区)与设区市数字城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2021年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由事后向事前转变,由突击向常态转变。 (三)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城市道路、路灯、管网等覆盖面广、密度大,城市管理平台、网格等初具规模,可以为5G、交通、应急、公共安全等提供有效的载体和支撑。前期我们已经配合工信等部门制定出台了支持5G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举措,配合大数据部门就各类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开展了研究。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挥好已有基础和优势,加大与相关部门、企业合作,重点在黑臭水体动态监控、窨井盖安全管理、城市智能景观照明控制、多功能智慧灯杆建设、智慧道路和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等方面加快探索和推进,推动智慧城市在跨行业、跨领域的融合和应用,放大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