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新闻
发放举报奖励157万元
2022年上半年山东接办安全生产举报13824件 发放举报奖励157万元 [详细]
- 共接办各类举报13824件
- 共接办各类举报13824件!山东省上半年安全生产举报受理量再创新高 [详细]
- 创新制定举报奖励标准
- 梳理23个全行业领域共计301项奖励情形!山东创新制定举报奖励标准 [详细]
- 举报奖励资金预算1560万元
- 将举报奖励资金予以足额保障!截至6月底 山东全省各级已安排举报奖励资金预算1560万元 [详细]
- 设置公告牌56021处
- 截至7月25日 山东全省各类企业已设置公告牌56021处!保障“吹哨人”制度落地生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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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于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00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全省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情况。齐鲁网、闪电新闻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应急管理厅一级巡视员高建军先生、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李玉斌先生、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主任郑晓辉先生、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牛树超先生,介绍我省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首先,请高建军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今天,向大家通报的是今年上半年我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始终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山东“八抓”20条创新举措提出的加强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措施为抓手,以“充分发挥千千万万只眼睛的社会监督作用”为主线,深入研究细化有奖举报各项制度,不断健全举报投诉体系,推动我省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健康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创新制定举报奖励标准,提高奖励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2021年山东省应急厅、财政厅等9部门联合下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并继续有效实施的基础上,今年6月30日,山东省应急厅、财政厅等9部门印发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2022版)》(鲁应急字〔2022〕101号),该标准梳理汇总了工贸、矿山、建筑、交通运输等23个全行业领域的共计301项奖励情形。明确了对举报人奖励的30万至50万、10万至30万、2万至10万、2万以下等区间,分别对应了13项、32项、135项、121项等奖励情形。对举报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原则上参照行政处罚金额的50%计算。 (二)建立违法企业“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2022年3月24日,山东省应急厅联合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财政厅等12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肃违法企业责任追究的意见》(鲁应急发〔2022〕3号),在强化山东省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严肃严厉举报查实违法企业行政和刑事“双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新招实招硬招,采取举报查实谎报瞒报死亡事故刑事调查制度、有奖举报三个“顶格处罚”制度、企业内部有奖举报三项工作机制等多项创新举措,依法对群众举报查实违法企业严肃行政处罚和严厉刑事追责,使企业付出的违法成本远高于前期减少的安全投入,倒逼企业主动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违法行为,深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该创新举措被应急管理部转发全国参考借鉴。 (三)研究制定“吹哨人”相关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职工监督。为推动企业内部职工举报,在去年山东省应急厅联合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4单位制定实施《关于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举报的通知》(鲁应急字〔2021〕64号)的基础上,今年6月8日山东省应急厅联合财政厅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的意见》(鲁应急字〔2022〕86号),推行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对“吹哨人”重奖激励,建立健全接办、核查、奖励各环节的信息最严格保护制度,建立知悉全过程留痕和泄露可追溯工作机制,全方位保障“吹哨人”权益,彻底打消“吹哨人”举报顾虑。
(四)建立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推动“吹哨人”精准监督。今年6月21日,山东省政府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的通知》(鲁安办发〔2022〕20号),在全省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将公告牌制度创新适用全行业领域,并制作了内容可不断更新丰富的公告牌模板(通过二维码方式),明确了制作规格、悬挂位置等内容,和企业内部“吹哨人”零距离接触,确保“吹哨人”对相关政策、渠道应知尽知。 (五)加大有奖举报宣传发动力度,鼓励群众举报身边隐患。山东高度重视有奖举报新闻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举报核查和奖励典型案例,宣传发动全社会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山东省应急厅紧紧围绕大额举报奖励、工作成效通报、制度建设创新等事项,加大有奖举报新闻宣传力度,提供新闻宣传素材,今年上半年,《中国应急管理报》头版刊发7次(包括制定的4项制度各1次、2021年度通报、今年一季度通报、应急部举报典型案例),《山东新闻联播》报道5次,《大众日报》刊发8次,应急部官网刊发5次,组织召开媒体通报会1次,其他媒体宣传报道110余次,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有奖举报氛围。
二、受理及奖励情况。 (一)夯实有奖举报工作基础,举报受理量再创新高。在应急部通报的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情况中,山东举报受理量位居全国第一。今年上半年,山东持续加强举报受理工作。山东省共接办各类安全生产举报13824件,为去年同期的5.3倍,其中事故瞒报107件,非法违法行为7919件,事故隐患5362件,以上三大类举报已完成核查13026件,核查完成率97.2%;查实8796件,查实率67.5%。山东省应急厅接办举报854件,是去年同期的2.5倍。通过举报受理,兑现落实了群众举报诉求,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有效减少避免了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快速兑现奖励资金。 山东在举报奖励工作中,始终坚持“应奖尽奖、依法重奖、依规快奖”。在应急部通报的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情况中,山东举报奖励额位居全国第二。今年上半年,山东持续加强举报奖励工作,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共发放举报奖励157万元,是去年同期的2.6倍;山东省应急厅共落实举报奖励62.8万元,是去年同期的9.4倍;自去年以来,山东省应急厅加大了大额奖励推进的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已向有功举报人单笔兑现了32.9万元、18.8万元、18.66万元、10万元等多笔大额奖励。其中,10万元的单笔奖励被应急部列为全国举报奖励3起典型案例之一。另外,今年3月份,我省济宁某企业矿产量超过核定生产能力举报案件,济宁市应急局发放奖励50万元,为全国最高。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社会共治,人人尽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或者向属地行业监管(主管)部门拨打电话、登录网站、邮寄信函等方式,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让事故隐患无处遁形、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经核查属实,对有功举报人最高给予50万元的现金奖励。政府和部门对举报人实施严格信息保护,对泄密人员严肃追责。 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一年多来,随着奖励标准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有奖举报监督的氛围也日益浓厚,请问财政部门在支持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2021年3月18日,山东省应急厅联合财政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和消防救援总队等9部门印发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确立了山东省有奖举报工作制度。该办法明确了举报受理渠道,举报人可采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部门网站、手机客户端、书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对有功举报人最高奖励50万元。该办法发布以来,全省共受理举报3.05万件,查实1.6万件,查实率52.5%。向有功举报人兑现奖励408.5万元。有奖举报的开展,兑现落实了群众举报诉求,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有效减少了事故发生。
谢谢您的提问。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去年省里研究出台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今年进一步完善了一些具体举措,更有利于保护和提高群众监督积极性。下面,我介绍一下财政部门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将举报奖励资金列入预算,予以足额保障。省财政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支持省直有关部门将举报奖励资金纳入省级预算,统筹保障好相关部门兑付奖励资金需求。同时,督促全省16市财政部门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截至6月底,全省各级已安排举报奖励资金预算1560万元。在预算执行中,如果遇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不足的情况,财政部门将通过追加预算等方式,确保举报奖励资金依法依规落实到位。 第二,修订奖励标准,确保资金兑付更可执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一年来,针对奖金兑付等工作中发现的标准不够清晰、金额不易核定等问题,我们与省应急厅一道,修订完善了我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在保持有关举报情形相应奖励标准总体不降低前提下,细化各领域事故隐患和违法情形有奖举报奖励奖金兑付标准,使得兑付工作更有针对性,审核发放更具可行性。 第三,树立绩效导向,提高预算资金效益。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将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把“线索查办率”、“奖金发放及时率”等指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全面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推动举报奖励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安全连着你我他,做好安全靠大家”,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部署要求,积极保障落实“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奖励制度,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取得新的成效。 谢谢。
“吹哨人”是企业举报人,“吹哨人”举报具有举报信息详实准确、专业性强、可信度高等特点,“吹哨人”制度能够有效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精准和事故隐患难发现等问题。2022年6月8日,山东省应急厅联合财政厅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的意见》(鲁应急字〔2022〕86号),在我省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对于有效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率,精准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敲碎和拆除横亘在“吹哨人”举报投诉渠道间的“玻璃门”、“隐形壁”,和企业内部“吹哨人”零距离接触,保障“吹哨人”制度落地生根,2022年6月21日,山东省政府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的通知》(鲁安办发〔2022〕20号),决定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公告牌制度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企业,以及所有行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做到公告牌全覆盖。《制度》提出,各有关企业的厂区门口、单位宣传栏、车间门口、员工集体宿舍、重大危险源处都要分别设置公告牌。其中,矿山企业必须在井口设置,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在场站设置,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项目工地设置。目前,公告牌制度已在全省迅速落实铺开。根据统计,截止7月25日,全省各类企业已设置公告牌56021处,省政府安委办的公告牌二维码已扫码20.4万次,各市二维码扫码23.2万次。
案例一:山东省应急厅接群众实名举报日照一化工企业存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试生产等问题。经核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该公司一危化品生产建设项目尚未完成试生产手续,存在试生产行为。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企业停止生产,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立案处罚。2022年4月,经山东省应急厅研究,决定向举报人予以10万元奖励。该案例被应急管理部列为全国举报奖励3起典型案例之一。 案例二:济宁市应急局接群众实名举报辖区内某矿山企业存在月产量超过核定生产能力的问题,经执法人员查阅调度平台、提升运转日志、生产调度日报表等资料和实地勘查等核查程序,群众举报问题属实。2022年3月,经济宁市应急局研究,决定向举报人予以50万元奖励。该奖励为全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最高的一笔单项奖励。 案例三:山东省应急厅接群众实名举报泰安一化工企业存在危化品未专库存放等问题。经核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存在危化品未专库存放等问题,执法人员对企业违法问题予以立案处罚。2022年4月,经山东省应急厅研究,决定向举报人予以6万元奖励。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是落实《安全生产法》关于建立“社会监督工作机制”的现实举措,有助于拓宽监管覆盖面,提升安全治理的精准度和穿透力。临沂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建立专班、制定专案、明确专人,全方位、全要素、全链条抓好投诉举报的接收、处置和结果运用。 一是完善制度,畅通渠道。制定完善了《临沂市安全生产举报管理规定》《临沂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明确投诉举报范围,理顺工作流程,使投诉举报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落实责任,快速反应。对所有举报由专人登记,一站受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实行首办负责制,对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核查。 三是厘清诉求,正面回应。根据群众举报内容,找准关键词,逐一列明举报人反映问题,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开展调查落实,充分掌握证据材料,形成举报投诉问题核查报告,有理有据,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四是过程控制,闭环管理。加强投诉举报办理流程控制,对疑难案件重点督办,及时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实现从接报、批办、调查处理到结果反馈全过程的有序衔接、闭环运行。 五是广泛宣传,加强监督。通过市局官方网站、电话访查、媒体平台,对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典型案例、奖励发放等内容开展持续不断的宣传活动,提升社会知晓度,引导群众尤其是企业一线职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形成良好社会共治格局。 2022年上半年,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共办理举报投诉1431件,调查处理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确保了群众投诉举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企业员工最清楚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真实状况,自己岗位有没有隐患、身边工友操作规不规范、哪些地方有问题,企业员工最有发言权。临沂市应急局引导企业创新推行企业内部员工有奖举报,从能力提升、示范带动、举报主体、长效机制、强化宣传等五方面大力推进,目前全市已有 5467 家企业鼓励自己的员工开展内部有奖举报,撬开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核桃壳”,已举报处理隐患 19738 条,企业兑现员工举报奖励 181 万元,有效弥补了政府监管“看不到”“管不细”的问题。 一是坚持点面结合,宣传发动。面上,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通过临沂广播电视台、临沂日报、琅琊网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隐患举报奖励政策和典型案例,让群众知晓“举报什么”“如何举报”“奖励多少”,调动群众主动关注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点上,1.35万名干部下沉企业一线宣讲举报奖励政策,帮扶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奖励工作制度,发挥一线员工“吹哨人”监督作用,鼓励班组长、一线员工主动找问题、解难题、除隐患,营造“举报不脸红、被举报不生气、其他人受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政企联合,示范带动。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现场会,现场观摩学习企业全员查隐患奖惩制度建设及隐患排查经验做法,形成政府、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双轨运行”。推广落实公司有台账、厂区有公示、车间有流程、岗位有卡片的“四有公示制度”。通过市里重点带、县里全面推、乡镇全力抓、企业主动建,全员“有奖举报”和“公告牌”工作目前已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铺开。 三是坚持规范引导,激励推动。建立全员培训机制,培训员工“会查”。督促企业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让一线员工成为安全生产“明白人”。增强技术支撑,保障员工“能查”。依托微信小程序,推出企业安全生产全员查隐患奖惩办法“一点通”,实现平台运行、后台监控、举报巡查、信息推送“四位一体”,第一时间掌握生产车间一线隐患排查情况。兑现举报奖励,鼓励员工“愿查”。对积极举报、发现隐患的,一经核实立即兑现奖励,引导员工主动排查岗位风险,将隐患消除在萌芽初期。 四是坚持严格监督,制度促动。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将各县区企业内部举报奖励金额纳入安全生产执法考核,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区企业内部举报奖励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督察,推动各县区切实把隐患举报奖励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