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会新闻
在建里程将达到700公里
2025年山东城市轨道交通营运及在建里程将达到700公里 [详细]
- 六个方面21条重点任务
- 六个方面21条重点任务!山东将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详细]
- 客运量19.4亿人次
- 2022年前三季度 山东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19.4亿人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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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定于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下午3:00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齐鲁网、闪电新闻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今天,我们邀请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司家军先生,省交通运输厅城市交通处处长张曰森先生,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运恒先生,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石军先生,山东交通学院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院长、教授张萌萌女士,介绍《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司家军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山东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 一、《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 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直接关系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和交通强省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城市公共交通取得长足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省拥有公交车辆6.7万辆,公交运营线路7100余条,运营线路总长度13.7万公里,济南、青岛创建成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为人民群众便捷出行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3年,省政府出台《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为全省公共交通发展发挥了有力的指导和推动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特别是城市的快速发展,《意见》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新要求,亟需出台新的政策指导和支持行业发展。主要是:一是随着城市快速扩张和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强化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与其他运输方式的高效换乘。二是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服务品质和体验的要求在不断提高,需要在公共交通运行效率、覆盖面、通达深度、舒适度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的出行需求。三是国家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已到期,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用电价格已经全部放开,政策性免费客运量比重持续提高,需要系统、科学、规范的补贴机制,保障公共交通持续发展。四是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快速发展,以及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需要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慧化、绿色化发展,打造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新动能。 为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支持,省交通运输厅在深入调研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起草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年以来,相继完成省有关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10月1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二、《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分为三个部分,包括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一)关于主要目标。《指导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我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主要目标,即:全省基本建成普惠均等、优质多元、智慧高效、绿色安全、健康持续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城市轨道交通营运及在建里程达到700公里,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到90%,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达到8个,12个全国绿色出行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其他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50%。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城市居民区周边道路港湾式停靠站规划建设比例达到100%,已建成区域逐步实施港湾式停靠站改造,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改造比例达到50%以上。城市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90%。城市公共交通实行成本规制管理,100%建立补贴补偿机制和差别化城市公共交通价格体系。高峰时段城市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行时速不低于16公里/小时。市区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0%,万人城市公共汽电车保有量达到18标台;市区人口100-300万的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0%,万人城市公共汽电车保有量达到15标台;市区人口不足100万的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35%,万人城市公共汽电车保有量达到12标台。
(二)关于重点任务。《指导意见》确定了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六个方面共计21条的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规范规划编制,按照科学合理、优先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落实规划,强化组织实施,定期对规划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执行到位。加强规划衔接,推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有效衔接,完善步行和非机动车等慢行交通系统。鼓励试点示范,积极开展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全国绿色出行创建城市等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二是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落实城市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强用地保障,在组织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时,合理确定公交基础设施的用地规模和布局。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综合开发,鼓励以TOD为导向的可持续发展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综合开发。持续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应用与配套设施建设,除保留必要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全部为新能源车辆,优先布局和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充(换)电站、充电桩等设施。 三是加大城市公共交通财政投入。健全城市公共交通精准财政补贴机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体系,建立可量化的城市公共交通成本核算及绩效评价体系,多层次、差别化、可持续的票制票价体系和市县两级财政补贴机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保障机制,统筹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出让金收益等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大容量公共交通、综合交通枢纽、公交场站、港湾式停车站等设施建设以及车辆更新维护的资金保障力度。落实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交通有关税费优惠政策,依法免征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公交场站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费用。
四是切实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实现城市核心区域公交专用道连片、成网,提高公交运营效率。强化公交专用道使用监管,严格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公交专用道、占道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公交车辆通行安全和通行效率。科学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积极推进公交信号优先控制的应用,逐步形成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网络,切实提高公交车辆通行速度和准点率。 五是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快线、干线、支线、微线等分层服务网络,支持发展定制公交、社区公交等特色服务,推进无障碍设施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建设和应用,满足不同层次、多元化、差别化的出行需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智慧化建设,鼓励新型智能交通运载工具应用,探索“一卡通”等互联互通实体卡与移动支付方式的深度融合,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深化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开展全省城市交通“最美驾驶员”等选树宣传活动,积极培育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牌,营造文明从业、诚信从业的浓厚氛围。 六是促进公共交通创新协调发展。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建立覆盖全行业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推进车辆安全防范新技术应用,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切实保障行业安全稳定。推动城乡客运公交化发展,加快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扩大农村公共交通线网通达深度和覆盖面。促进综合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规划建设与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机场、港口客运站规模相配套的公交停车场站和综合枢纽等基础设施,实现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无缝衔接。支持公交企业创新发展,深化企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公交企业资本多元化、业务拓展市场化,促进公交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保障措施。《指导意见》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全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二是健全政策体系,建立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相关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标准规范,为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持。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各类媒体、行业协会、专家智库和公益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格局。四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公交企业与驾驶员依法建立和规范劳动关系,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保护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下一步,山东交通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现代化开路先锋”战略定位,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高质量发展,鼓励引导绿色公交出行,全面构建多样化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努力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以上是对《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简要介绍。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离不开广大新闻媒体的关注和支持,恳请新闻界的朋友们广泛报道、深入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浓厚氛围,共同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谢谢大家!
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为推动全省公共交通发展发挥了有力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在全省公交战线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我省城市公交行业有了长足发展。 截至2021年底,全省拥有公交车6.7万辆,其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超过70%,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公交运营线路7100余条,运行线路总长度达到13.7万公里,公交专用道1600余公里。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19.4亿人次,为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全省已有11个城市实行了城市公交成本规制管理,部分城市出台了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建立了有力的保障机制。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全省已有6个城市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其中济南、青岛于2020年建成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全省12个城市参与全国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示范作用凸显。 二是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全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已有10条,运营里程377.2公里。公交站点10万余个,港湾式站台占比接近15%,13个城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交场站数量近1200个,占地面积近千万平方米,公共汽电车进场率不断提升。“十四五”以来,全省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4630辆,全部为新能源车辆。 三是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近年来,我省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运行速度、乘车便捷程度、乘客换乘效率、群众满意程度等不断提升。2021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全面推行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全省打造了85条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辆比例逐年提高。在2021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通报中,公共交通在我省12个监测领域中得分最高。 四是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全省16市积极推进智慧公交建设,中心城区城市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达100%,部分城市还建有公交大数据分析决策系统,提升了公交调度指挥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行业监管决策服务能力。济南、淄博、泰安、威海、日照等城市积极探索互联互通实体卡与移动支付方式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便捷支付与创新应用能力。 五是行业文明风尚蔚然成风。持续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城市交通“最美驾驶员”选树宣传活动,城市交通客运驾驶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先后涌现出多位全国劳模等先模人物。公交企业积极塑造公交文化品牌,推出了一大批“星级服务”文明线路、先进班组和先进典型。
《指导意见》在原《若干意见》基础上,从发展目标设定、规划编制落实、财政政策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服务品质提升、健全政策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合理设定新时期发展目标。原《若干意见》中,运行车速、公交站点覆盖率、公交车进场率、新能源车辆占比等指标的设置已低于现状水平,对行业发展已不具有指导意义。《指导意见》中,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对不同规模城市的上述指标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并补充了满意度、建制村客车通达率等指标,指导行业科学发展。 二是强化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引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有效衔接。明确提出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作为空间类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促进规划落地实施的政策措施,强调落实城市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用地保障,鼓励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综合开发。 三是调整财政支持和补贴政策。根据现行财政政策,提出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国家“公交都市”建设。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实行成本规制管理,建立健全可量化的城市公共交通成本核算及绩效评价体系,加大轨道交通和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明确提出建立市县两级财政补贴机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大力推动公交绿色智慧发展。积极践行双碳发展行动,明确提出创建12个全国绿色出行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其他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50%的发展目标;明确提出除保留必要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全部为新能源车辆,强调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布局,鼓励燃料电池车辆应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逐年下降。明确提出推进大数据、云计算、车路协同等新技术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 五是着力提升服务品质。构建快干支微分层网络,持续改善公交可达性和便捷性。鼓励创新服务模式,拓展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深度和广度。明确港湾式公交站台新改建要求,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用,优化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适老化服务,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服务水平。 六是支持公交企业创新发展。明确提出逐步深化企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盘活经营性资产与主业相关的经营性业务。支持公交企业资本多元化、业务拓展市场化,拓展行业相关辅业所得收益用于弥补主业亏损,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内生动力,促进公交企业可持续发展。
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申报工作以来,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重点从六个方面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 一是制定完善济宁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定期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评估,确保规划执行到位。 二是完善公交基础设施,加快场站建设,新建1座航空综合客运枢纽、6处公交枢纽站等公交场站;推进港湾式停靠站建设和改造,新建70处港湾式停靠站,2025年底前具备条件的已建成公交停靠站,改造比例不低于50%。 三是健全公交保障政策,继续实施《济宁市公交投入和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济宁城区公交和城际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按时拨付公交运营补偿补贴资金,保障公交企业正常运营。出台《济宁市公交站台设施管理办法》《大型建筑公交场站配建指引》等文件,为公交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支撑。 四是保障公交路权优先,进一步完善公交专用道网络,在现有103公里公交专用道的基础上,新设30公里公交专用道,公交专用道设置率达到30%;严格公交专用道使用监管,制定《设置标准和设计指引》,完善公交专用车道监控设施和标志标线系统,提升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行为监管力度,推进公交专用道公共交通信号优先,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便捷度。 五是着力提升公交服务品质,提高适老化服务水平,新购公交车辆低地板及低入口车型占比不低于80%,加快无障碍站台建设和改造,占比增加1倍以上。聚焦群众需求,新增、优化、调整公交线路30条以上,大力发展特色公交,推广助学公交,济宁内环高架以内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全部开通助学公交。升级完善公交企业智能调度系统,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设一卡通清分结算系统,济宁市主城区所有公交线路实现跨省市互联互通。持续开展“最美”系列选树活动,培育文明、诚信从业氛围。 六是促进公交创新协调发展,建设涵盖公交、出租、网约车等运行状况监测和安全应急管理的交通行业管理平台,实现车辆监控、运营监管、数据分析、行业决策、应急指挥等一体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农村公交线网,提高农村公交服务水平。积极支持公交运营企业拓展业务,多元化发展,促进公交企业可持续发展。 我们将通过以上6方面的工作,全力推进《指导意见》落地生根,推动国家公交都市建设任务完满完成,使济宁公交事业迈上新台阶!谢谢!
济宁市政府高度重视公交事业发展,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公交发展工作,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推动城市公交服务能力和品质得到大幅提升。 一是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编制济宁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9-2035年)》《济宁市公交线网优化(2021-2030)》等13项公共交通发展相关规划和研究报告,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公共交通规划体系。同时,积极将公共交通发展意向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确保各规划之间相互协调衔接。 二是探索形成公交场站建设新模式。2016年,济宁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济政办发〔2016〕9号),明确规定公交场站建设由所在地政府(管委会)负责规划、设计、建设,建成移交给公交企业使用;公交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以划拨方式提供,不得侵占、挪用或转让。《意见》实施以来,累计完成公交场站建设25处,占地300亩,实现了公交车辆100%进场率。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公交事业发展。2017年,济宁开始实施公交企业成本规制管理,2020年、2021年分别出台了《济宁市城区公交和城际公交运营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济宁城区公交和城际公交成本规制办法》,财政补贴机制更加精准、高效。2017年至2021年,济宁财政共投入资金16.87亿元,用于公交运营亏损和政策性亏损补偿补贴,为公交企业的可持续运营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是全面实现市域公交一体化目标。2007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累计开通城际公交32条,实现了各县(市、区)城际公交全通达,全市具备通行条件的6239个建制村全部开通了公交线路。目前济宁全市运营公交线路598条,运营总里程1.4万公里,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实现全域城乡公交一体化。 五是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2017年印发了《济宁市推广应用纯电动公交车的实施方案》,政府对企业购置纯电动公交车产生的费用进行全额补贴。目前,全市6712辆公交车全部为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济宁城区公交车纯电动化100%,为打造高效便捷、绿色低碳的公交服务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落地落实,努力使济宁公交服务水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的“关键期”,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请问,《指导意见》的印发实施,对于公交企业有哪些影响?
《指导意见》针对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了系统的要求。这是一部关于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的印发实施,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战略部署,也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公交行业的关心支持,将进一步完善公交行业政策发展环境,助推公交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特别是对于我省公交企业,将产生极为重要和深远的影响,主要是体现在“五个有利于”: 一是有利于解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缺少指导依据的问题。特别是随着近三年来疫情的影响,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指导意见》的实施为指导和规范城市公交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依据。 二是有利于公交企业破解发展难题。《指导意见》对城市公共交通成本规制管理、健全精准财政补贴机制、公共交通发展资金保障机制、公共交通设施配建标准落实、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综合开发等作出明确规定,为破解公交企业多年来一直面临的资金、用地、场站等难题,切实保障公交企业良性发展提供了办法。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交吸引力。《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严格公交专用道使用监管、科学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等方面具体措施,推动公交路权优先进一步落实,为提高公交运营速度,提升公交吸引力、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四是有利于公交企业提升管理效能。《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智慧化建设、支持公交企业资本多元化和业务拓展市场化,这为公交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公交新业态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明确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保障城市公交安全运营提供了支撑。 五是有利于公交企业助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了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深化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城市客运公交化发展等重点任务,为有效提高城市公交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提供了抓手。 下一步,我们将抓好对《指导意见》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充分把握政策机遇,尽快出台具体措施,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指导实际工作,促进公交企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济南公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项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交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济南公交营运车辆数从10年前的4402辆增长到目前的5752辆;常规线路条数从10年前的209条由增长到目前的357条,线路长度从10年前的3518.7公里增长到目前的5587.8公里,总线路长度达12663公里。 二是公交服务模式持续创新。从10年前较为单一的常规公交、快速公交运营模式,发展成为集常规公交、快速公交、定制公交、通勤巴士、社区公交、扶贫公交、准点公交、夜公交、24小时公交等全方位、立体式的公交服务体系,177条公交线路实现与地铁网络的换乘接驳,实现了公交与地铁“双网融合”,开通定制公交线路750条,每天吸引万名乘客放下私家车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满足市民多元化、个性化出行需求。 三是智慧公交建设深入推进。从10年前的信息化建设基础阶段,升级到目前的公交数字化转型阶段,我们建设了新一代公交智能调度云平台,自主开发了369出行APP,建设了800座电子站牌网络,不断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实现了“卡码联动”乘车,极大地方便市民出行。 四是惠民公交全面升级。从10年前的纸币、IC卡乘车支付手段到目前的移动支付全覆盖,同时我们还推出了“绿色出行卡”“春秋季节优惠卡”和云公交卡,以及1分钱乘公交等惠民活动,开发了网上充值平台支付功能。 五是公交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从10年前的燃油、燃气公交车到目前的新能源公交车,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公交车辆已实现100%新能源化,建成了全国首个由公交企业独立建设运营的加氢站,投入运营6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公交场站建设全面提速,改变过去的老旧公交场站面貌,汉峪公交首末站变身综合服务中心,打造公交“出行+生活”一站式体验。 下一步,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我们将坚持“公交车是老百姓的私家车,驾驶员是老百姓的专职司机”的服务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推动公交功能定位由单一服务民生出行向全面服务城市发展转变、公交结构方式由依靠线路出行向依靠线网出行转变、公交经营模式由传统资源要素向多元化经营转变、公交发展要素由劳动密集型向数字创新型转变,按照“公益化定位、市场化运作、品质化服务、智慧化运营、现代化管理”的工作思路,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成本意识、效益意识,全力打造品质公交、数字公交、生态公交、平安公交、人文公交,更好服务市民、服务城市发展。
《指导意见》的印发实施,标志着我省进入到全面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攻坚阶段。我们将紧紧围绕各项指标和强化规划实施、完善基础设施、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路权优先、提升服务品质、促进协调发展六大重点任务,凝心聚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深入组织宣贯,树牢优先发展意识。积极开展《指导意见》宣贯工作,及时、准确地解读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目的和内容,加快推动各市全面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城市人民政府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支持力度,将公交优先发展的理念落实到各级各单位的实际工作中去。 二是科学分解任务,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将各项主要指标和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项任务定责任、定进度、定要求,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把跟踪问效贯穿于抓落实的全过程,避免重部署轻落实,组织专家、第三方咨询机构对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及时进行评估。 三是夯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深入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全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充分发挥省级相关部门监督指导职能,针对各项重点任务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大督查力度,形成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四是推进试点建设,强化示范引领导向。深入推进“公交都市”“绿色出行”等创建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积极参与到各项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中,以建促效,通过试点示范建设,进一步引导各级政府重视公共交通,加大对公交的投入力度,推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