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
发布会新闻
山东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
从科学谋划论证、明确实施路径、严格项目管理、强化用地保障、拓宽资金渠道、开展试点示范等6个方面提出了20条推进措施。 [详细]
- 探索名城保护“一张图”
- 将充分借助遥感影像、倾斜摄影、点云扫描等技术,积极探索名城保护“一张图”监督管理, [详细]
- 展示城市文化软实力的窗口
- 多渠道开展宣传推介,将历史文化街区打造成为展示城市文化软实力的窗口、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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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定于2023年8月4日(星期五)10: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齐鲁网、闪电新闻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今年7月,山东印发实施《关于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今天,我们邀请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任海涛先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周善东先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新阁先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王强先生,对《若干措施》进行发布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任海涛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新闻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文件出台的过程和主要内容。
一、《若干措施》出台背景和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工作,主持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就城市发展规律、城市建设、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多个方面,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城市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既是解决各类城市病、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新“引擎”,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城市更新还是扩内需、稳大盘的重要支撑。 从城市发展阶段看,我省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双过亿”,城镇化率达到64.54%,“三区三线”全部划定,城市(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7300平方公里。资源承载能力有限、城镇化率增速放缓、增量空间约束等形势变化明显,迫切需要从外延扩张为主转向以内涵提升为主,从大规模的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新阶段。 从品质提升需求看,我省2005年前建造的小区数量众多,内部设施逐步进入老化期;各地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城中村需要改造;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过22%,适老化改造任务繁重;水电气暖路等基础设施还存在标准不高、分布不均、安全隐患多等问题。群众对生活品质、环境品质改善的要求、期盼越来越高,完整社区建设、无障碍环境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老旧管道更新等迫在眉睫。 从扩大城建投资看,通过对建筑布局、设施功能、产业形态等进行更新优化,可以有效拉动建筑业投资,培育形成新型业态和需求牵引,释放消费潜力,有效增强城市经济活力。今年6月份,省里组织城市更新政银企对接暨项目推介活动,集中推出68个片区项目,总投资达到5438亿元,投资空间巨大。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和贯彻国务院18号文件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印发《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提出工作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在8个设区市、8个县(市)开展城市更新国家和省级试点,在14个片区开展试点片区建设,举办城市更新市(县)长专题培训班、政银企对接暨项目推介等活动,积极推动城市更新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总体来看,我省城市更新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政策体系不完善、推进机制不健全、规划定位不清晰、资金瓶颈制约大等问题。为补齐城市更新政策短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多次赴省内外开展城市更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地方主管部门、开发企业、建筑施工、设计咨询等单位和有关专家意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我省城市发展实际,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前期征求了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意见,反复修改完善,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完成会签并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后,正式印发。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立足更新片区资源统筹、系统配套、一体打造,从科学谋划论证、明确实施路径、严格项目管理、强化用地保障、拓宽资金渠道、开展试点示范等6个方面提出了20条推进措施。 第一部分,科学谋划论证。开展城市体检、编制更新专项规划、加强调查评估,精准查找城市在开发强度、住有所居、公共服务、安全韧性等方面的问题原因。对涉及老街区、老厂区、老建筑的城市更新项目开展历史和工业文化资源调查,有效识别更新资源和价值,严防大拆大建。通过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明确城市更新任务目标、更新范围、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增强更新项目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第二部分,明确实施路径。片区综合更新改造所需资金量大、实施周期长、涉及主体多,需要在政府主导下,选择有实力、有诚信的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同时发挥策划、融资、建设、运营等各类企业优势专长,形成合力。编制实施方案过程中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以及专家、相关利益主体和群众的意见,按程序批准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片区资源条件,分类采用TOD(公共交通引导)、EOD(生态环境引导)、SOD(社会服务引导)等多种引导方式,加强产业导入,引入工业旅游、城市漫游、餐饮民宿、文化创意、社区养老、培训健身、“互联网+”等新业态、新场景,一体化开发和更新改造,增强项目可持续运营能力。 第三部分,严格项目管理。按照项目化推进的思路,省、市、县(区)分级编制城市更新项目年度计划,入库项目享受城市更新支持政策,实施动态管理。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针对更新项目特点,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提出项目策划意见和规划建设条件,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同时,建立完善物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参与、规划设计专业人员指导制度,强化更新项目策划、实施、运营等全过程管理,对阶段成效进行评估,及时纠偏纠错。
第四部分,强化用地保障。开展城市更新往往涉及对原有用地性质、规划等方面的调整、优化,在严格执行用地政策、规划管理的同时,设置了零星建设土地与周边用地统一规划建设、“带方案供应”、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支持性制度,并规定详细规划中容积率、用地性质、建筑高度等可以适当调整的情况。充分尊重现有情况实际,设置了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格局风貌、街巷肌理、绿地率、建筑密度和消防安全水平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五部分,拓宽资金渠道。片区综合更新改造包括房屋改造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较多内容,不同类型项目盈利水平差异较大,道路、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属于纯公益项目,需要搞好项目收益成本平衡,统筹资源进行合理安排,通过市场化运作、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提出鼓励产权人出资自主更新、资产证券化(ABS)、投资人+EPC、发行债券、金融机构和基金支持等多种融资渠道。 第六部分,开展试点示范。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署要求,在城市和片区两个层面试点,探索创新与山东城市特点相适应的城市更新工作制度、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措施,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在项目建设中增强精品意识,坚持高水平高标准,选树一批在统筹谋划、设计创新、技术研发、资金筹集、规范管理、长效运行等方面示范性强、效果突出的城市更新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更新项目实施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以城市更新行动引领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变,聚焦聚力优化结构布局、提升功能品质、补齐设施短板、彰显风貌特色、促进产城融合等工作重点,指导各地认真抓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主要包括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强化前期工作,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构建更新项目全流程、全周期的实施路径,提高规划设计建造水平,加强各项要素保障等,干一片、成一片,推动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我就介绍这些内容,谢谢!
城市更新主要指在城市建成区内开展的持续改善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的活动。通过“留改拆”等方式,优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功能、焕发城市活力,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实现方式、推进路径也比较多。这次文件着重推动片区综合更新,是在前期深入调研基础上,充分吸收借鉴住建部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特别是各地工作实践经验提出的。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有利于一体化打造。传统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以地块为主,存在散点开发、单线推进、联系不足的问题。采用片区综合更新方式,以片区调查评估为基础,全面摸清存在矛盾问题和优势条件,进行统一规划、一体设计,能够更好衔接现有详细规划,最大程度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扬长避短,提升综合效益。在更新建设过程中,通过TOD、EOD等引导方式,促进产城融合,地上地下空间同步建设,同时配套完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公共空间、停车等短板,构建高品质的生产、生态、生活空间。 二是有利于城市风貌协调。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千城一面、万楼一貌”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城市风貌特色化、差异化不足。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范围一般较大,普遍达到1-5平方公里,可以将城市设计作为重要手段,明确对建筑、小区、社区、街区、城市等不同尺度的设计要求,在较大范围内对城市建筑、街道、公共空间等风貌进行统筹。在片区综合更新改造过程中,尊重和挖掘城市发展历史、地域特色,保留城市文化积淀,对原有杂乱的建筑形态、色彩、风格等进行调整优化,协调新旧建筑关系,融入黄河文化、齐鲁文化、红色文化,能够增强城市空间艺术美感和文化内涵,整体上提升城市吸引力和辨识度。 三是有利于资源统筹配置。城市更新项目工程量大、资金需求多,有的以公益性为主,实施过程中如不能协同推进,难以达到整体效果。片区综合更新提升了统筹能级,把周边区域绑定实施,增强区域内部联系,综合运用产权置换、共享收益、业态调整等方式,实现资源共享、肥瘦搭配、以新代旧,促进整体投资收益平衡和内部产出最大化,便于项目合规融资和实施落地。 四是有利于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目前城市基础设施还存在标准不高、老化破旧、相互干扰、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因空间不足、历史遗留等原因,如果一次改造只考虑一种管线或设施,难免出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情况。通过片区整体性设计和综合性改建,实现空间功能复合使用,保障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系统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能够有效消除风险隐患,有效提升运行管理水平。
谢谢您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城市工作,首先要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高速发展,全省已进入城镇化中后期阶段,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底线约束逐步趋紧,城市规划建设进入存量时代。 城市更新作为以空间结构优化和存量用地盘活为重要支撑的城市治理方式,是顺应城市发展规律、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牢牢把握“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工作定位,充分发挥“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在城市更新中的龙头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一、通过城市体检评估找准城市更新方向。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时指出,城市规划建设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来衡量。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各市连续4年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围绕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6个维度,准确识别城市空间结构、空间效率与空间品质问题,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和重点方向。2021年,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省级尺度的城市体检评估,特别是探索出一套鲜明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居民满意度调查方法,得到自然资源部广泛推广。2022年起,全面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将住宅、教育、医疗、交通、安全韧性等15项要素等纳入评估调查监测范围,为城市更新夯实空间数据基础,找准方向和重点。 二、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将城市更新作为城市空间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实行全方位管理。一是指导市县在总体规划编制中,加强对城市更新的整体谋划,结合详细规划单元划定和十五分钟生活圈构建,明确存量空间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等总体管控要求,划定重点更新区域,提出更新措施。二是支持各地开展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城市更新任务目标、更新范围、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三是建立与城市更新相适应的详细规划编制和动态维护机制,将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城市设计等空间管控要求纳入详细规划,作为实施城市更新项目、核发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四是鼓励各地对城市公共空间服务功能提升等微更新项目,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度,提升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效率。 三、着力提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水平。紧抓土地要素,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为推动城市更新的重要着力点,建立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数据库,科学编制再开发规划和实施计划。为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我们从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两方面出台系列政策,保障工作推进成效。正向激励方面,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行新增计划指标奖励政策和返还土地增值税补助金政策,形成“再开发项目越多、得补助越多”的激励导向;反向倒逼方面,通过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征收试点等,引导企业改造转型或退出低效用地。近年来,青岛市把低效用地再开发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内容,作出一批工业用地盘活利用的典型案例,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示范。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把城市更新作为存量规划的重要手段,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深度融合,出台适用于存量更新的规划编制导则和审批制度,更好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和城市治理中的龙头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谢谢!
在城市更新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围绕在城市更新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我厅将重点强化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充分发挥保护规划的管控作用。我省已编制完成省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和20座历史文化名城、60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实现了“省——名城——街区”三级保护规划全覆盖。经批准的保护规划具有法律效力,各地在实施城市更新中要严格落实保护规划要求,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严禁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突破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高度控制要求。 二是坚持应保尽保,建立遗产保护提前介入的工作机制。对涉及老街区、老厂区、老建筑的城市更新项目,要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组织专家评估论证,按照《关于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要求,面积大于1公顷或涉及5栋以上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项目,专家评估论证结果要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更新片区调查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实施方案、生成更新项目的依据。 三是加强监督指导,逐步实现历史文化保护智慧监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认真落实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制度,每年开展一次保护评估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确保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将充分借助遥感影像、倾斜摄影、点云扫描等技术,积极探索名城保护“一张图”监督管理,逐步搭建全省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数据库,实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云上监管”。 四是立足活态利用,传承弘扬齐鲁文化。在城市更新中推行小规模、渐进式的微改造方式,改善历史文化街区人居环境,提高街区市政基础设施水平、消防安全水平,明确产业特色和转型方向,构建安全韧性、宜居宜业、美丽活力街区。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多渠道开展宣传推介,将历史文化街区打造成为展示城市文化软实力的窗口、体验并分享中国式现代化万千气象的重要场所。
城市体检综合评价城市发展建设状况,坚持问题导向,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坚持目标导向,以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等为目标,查找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是解决“城市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前提和基础。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我省在城市体检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试点先行。指导济南、青岛、东营做好国家城市体检样本工作,组织威海、临沂、滨州等6市承担省级试点任务,开展成果交流、技术研讨、专家讲座、现场调研等活动,形成高质量体检报告,试点经验在全省转发。目前16个设区市全面开展体检,形成以点带面良好局面。 二是把握技术要求。结合住建部体检指标体系和我省实际,组织试点城市和技术团队,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城市体检评估工作指引》,提出了25项地方特色指标,重点对指标定义、计算方法及数据获取方式等做出详尽说明,组织了全省培训,提高体检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是提升体检质量。充分用好统计数据、部门行业数据、大数据、遥感数据、专项调查数据等,加强交叉验证,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全面立体反映城市状态和群众感受,提升体检结果准确性。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发建设了体检评估管理信息平台或在相关平台增加体检模块,探索智慧体检模式。 四是创新工作方法。济南市构建“61+13”泉城特色体检指标体系,确定3个街区、20个社区开展深化城市体检制度机制试点,重点做好住房维度、小区(社区)维度、街区维度、城区(城市)维度城市体检。青岛市坚持民生导向,强化多元参与,收回2.3万份居民调查问卷,城市社区覆盖率100%,组织跨领域跨行业专家、教授智库团队,对指标分析结果进行专家“会诊”,开出“五大药方”“十大策略”。东营市谋划开展了覆盖市区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全部社区的社区体检和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城路网体系专项体检,探索建立统分结合、“条块”衔接、“颗粒”适中、系统专业的城市体检工作体系。 五是抓好成果转化。体检过程中坚持将定量数据分析和定性满意度调查相结合,加强对体检结果的汇总分析、综合评价。落实“无体检不更新”要求,将体检成果融入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城建计划制定和建设项目生成,一体化推进,推动转化成为治理“城市病”的对策良方,助力城市更新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