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山东以高水平政法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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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10:00举行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政法委负责同志等介绍“十四五”时期山东以高水平政法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齐鲁网、闪电新闻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政法机关是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神圣职责。今天,我们继续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非常高兴邀请到省委政法委 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郭晓东先生为大家介绍“十四五”时期,山东以高水平政法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同时,我们还邀请了省高级人民法院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王闯先生,省检察院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鲍峰先生,省公安厅 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戚思宇先生,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振远先生,一起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郭晓东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主持人好,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对政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十四五”以来,山东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法保障。全省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连续五年保持在98%以上,在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中,山东连续四年入选营商环境最好的10个省份。 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理念,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广领域谋划推动平安山东建设。调整优化平安山东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制定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的若干措施,全面压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东营、烟台、潍坊市被评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风险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目前,全省136个县级综治中心均实现“五有”和“五个规范化”目标。着力推进新形势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突出抓好校园、农村等重点领域整体防控,济南、青岛和烟台市获评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部署开展“云剑”“鲁剑”“昆仑”“猎狐”等系列专项行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8.9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7万人。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三年行动,2024年以来,发案数、损失数实现双下降,预警劝阻成功率达99.99%。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挂牌督办案件40起,缉捕到案目标逃犯71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2亿余元,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满意度连续四年位居全国前列。“十四五”以来,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对比“十三五”同期,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5.2%、17.6%,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立案数同比分别下降8.12%、17.67%。 二、大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健全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执法司法监督体系、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省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执法司法专项检查,从工作理念、行为、作风等方面,推动政法机关持续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省法院出台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实施细则,加强对执行流程重点节点监管,全省累计审判执行收案1074.1万件,结案1030.2万件,审判执行质效持续走在全国前列。省检察院一体抓实检察业务、案件和质量管理,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组织开展“规范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6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省公安厅纵深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健全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和执法责任体系,实体化运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省司法厅制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等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立案、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全省累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61万件。 三、积极护航高质量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推动修改《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330件、政府规章260件。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意见、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建立健全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出台推进拖欠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涉外企业风险防范化解等一批制度措施,有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全省部署开展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办理相关涉企案事件20863件,相关做法入选2025年全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依法打击经济、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违法犯罪,开展“鲁剑”“金盾助企、知产护航”等专项行动。指导帮助16.8万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65万条。健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信息共享、警情通报等机制,推动建立沿黄9市、沿海7市、鲁中鲁南山区检察机关一体化协作办案机制,全力护航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快济南、青岛中央法务区涉外法务建设,设立自贸区国际仲裁院、国际仲裁中心和青岛国际商事法庭,努力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 四、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塑造政法工作新动能。制定出台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推动解决制约政法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健全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加大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力度,畅通优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入额渠道,强化聘用制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规范完善合议庭运行、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数据会商等机制,开展检察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试点,修订完善三级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职权清单,推进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有力支撑执法司法实践。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23类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推进刑罚执行机制改革,依法做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加强数字法治系统建设,制定《山东省政法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推动55类、579项数据信息实现全省共享,“政法大脑”累计汇聚9.68亿条数据,政法综治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增强了工作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 下一步,全省政法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贡献政法力量。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山东省司法厅作为政法机关、法治部门,“十四五”期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政府立法职能作用,积极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着力提升立法工作质效,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紧扣发展所需,强化立法支撑。紧紧围绕全省高质量发展实际需求,科学拟定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全力抓好督促落实,“十四五”期间,推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330件、政府规章260件,初步构建起了覆盖全省重点领域、具有山东特色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围绕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推动出台《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先后组织制定《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山东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等系列法规规章,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黄河法治保障体系、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以及乡村振兴法规体系。围绕推动新兴领域企业产业发展,推动出台《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加强数字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人工智能、海上牧场等新技术新业态法规规章供给,持续补强了相关领域立法的薄弱点、空白点。 二是注重灵活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统筹推进“大块头”和“小快灵”立法,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立法事项,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努力做到急用先行。比如,推动出台的《关于确定有关项目用海审批权限的决定》,仅用4条就解决了用海审批权限问题,为新型项目用海保驾护航。同时,我们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健全法规规章长效清理机制,通过打包修改废止、单独修改废止等多种形式,“一揽子”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制度性问题。“十四五”期间,我们牵头组织或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集中清理12次,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时效性。 三是创新立法机制,广泛凝聚共识。工作中,我们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出台《山东省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推动建立18个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3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100人组成的立法专家库,引导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工作,真正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比如,我们在组织修订《山东省供热条例》时,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条款内容,组织召开多场听证会,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学者、企业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确保出台的法规能够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意愿。
“十四五”期间,山东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将其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统筹推进打防管治宣各项措施,电诈案件立案和损失逐步下降,累计破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案件16.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8万人,全力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一是坚持高位部署,组织推动更加有力。省委、省政府下发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实施意见,部署开展三年行动,突出政府领导、行业主责、部门参与,压紧压实党政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修订成员单位工作规则,深入落实重点地区和行业通报提示、约谈警示、挂牌整治等过硬措施,不断将反诈人民战争推向深入。 二是坚持合成攻坚,破案打击更加高效。以“攻大案、打集群、清黑产”为突破口,从严从快从重打击电诈及关联犯罪,常态化开展“云剑”“断卡”“断流”“拔钉”以及打击黑灰产集中会战等专项行动,发起集群战役265批次,破获案件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大幅提升,起诉、判决数屡创新高。组织4000余名警力赴云南边境,押回境外涉诈人员1636人。 三是坚持科技赋能,技术反制更加全面。构建完善“大数据+AI+人工”闭环防控体系,建设优化反诈信息平台和跨行业协同治理系统,快速发现识别诈骗信源,实时开展拦截封堵,日均拦截诈骗电话、短信、APP、网址12.6万次,阻断访问2.5亿次。完善涉案资金紧急处置机制,精准识别阻断可疑交易,依法、有序开展涉诈资金拦截工作,避免群众损失82.4亿元。 四是坚持全民动员,预警宣防更加精准。健全完善省市县所四级一体化预警劝阻机制,综合采取“上门见面+人工电话+智能语音+短信提醒”,累计出动警力880.3万人次,预警潜在受害群体1.13亿人次。开展反诈宣传“四进”活动,针对重点群体量身定制宣传策略,组织各类宣传活动44.8万场,批次发布公益短信、短视频,举办网络直播、“亮屏工程”,全社会反诈氛围更加浓厚,群众防范意识能力明显提升。 五是坚持协同共治,综合治理更加深入。在全国率先打破通信行业信息壁垒,对电话卡、银行卡、互联网开展全生命周期动态检测管控,关停涉诈网络账号38.3万个。深化“资金链”精准治理,依托通信、金融交叉核验,前移风控关口,动态拦截阻断异常资金交易,涉案“两卡”连续5年实现环比下降。加强人员管控,集中劝返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7963名,劝返率87%。 随着公安机关和各有关部门的打击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犯罪分子也在迭代升级、不断翻新犯罪手段和诈骗话术。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信投资高额回报,不要相信炒股内幕消息。不轻信陌生信息、不点击或扫描未知链接二维码、不透露个人信息、不租售个人电话卡和银行卡,警惕境外高薪招聘骗局,避免落入诈骗圈套。
“十四五”时期,我们锚定“走在前、挑大梁”,依法履行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犯罪案件,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105件9035人,起诉12940件26997人。42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依法严惩影响安全稳定犯罪。抓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办案攻坚,深挖彻查“保护伞”,精准铲除“黑财”,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621人、提起公诉4712人。严惩危害安全生产犯罪,严格落实重大敏感安全生产案件快速反应机制,起诉涉安全生产类案件736件1248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落实最高检四号、八号检察建议,省院针对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治理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第一名。 二是依法惩治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在检察履职过程中发现,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不公平竞争问题仍时有发生,全省检察机关重点打击商业贿赂、串通投标、虚假广告以及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有力维护企业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2021年以来,共批准逮捕破坏公平竞争犯罪2397件3315人,起诉4264件8006人。 三是严厉打击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当前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企业内部人员,特别是企业高管、财务、采购、销售、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以及背信损害公司利益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2021年以来,共批准逮捕企业内部腐败犯罪769件903人,起诉1703件2196人。 四是协同整治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犯罪。随着信息化普及,目前利用网络实施的损害商誉、强迫交易等严重侵害企业家权益,且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利用网络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企业信息安全、数据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2021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利用网络实施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145件227人,起诉412件917人。李某等人造谣、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为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运用法治力量更加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力推进市场经济新一轮大发展、大跨越贡献检察力量。
“十四五”期间,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作用,依托府院联动机制,2021年以来审结破产案件2899件,通过破产处置盘活存量资产3199.9亿元,化解企业债务16096.7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79804.3亩,安置企业职工29.1万人,有力服务保障了资源优化配置、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理念,明晰破产审判导向。坚持“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就是法院工作大局”,以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理念促进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能重整不清算”,深挖困境企业的挽救价值,多方验证重整可行性,最大限度“保企业”,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72件,努力实现债权人、企业、市场和社会的双赢多赢共赢。在齐翔集团破产重整案中,按照“变强制执行为破产重整”的思路,一揽子解决债权股权问题,既补强了全省高端化工新材料产业链条,更妥善化解了地方重大风险。 二是深入推进府院联动,凝聚破产审判合力。联合20个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实现全省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全覆盖,合力破解企业破产中的职工安置、土地调规、税收减免等问题。贯彻落实全省府院联动第一次协调会议精神,深化破产府院联动运行模式,推动建立“法院提出需求、政府统筹协调、职能部门联动解决”的工作机制。在山东合力车轮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政府、法院建立“专案+专班”机制,共解案件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最终不仅救活了一个企业,还引来一条完整的高铁轮轴产业链、一个国家级科学院和一支产业基金。 三是着力健全审判机制,提升破产案件质效。坚持专业化、品牌化发展路径,充分发挥济南、青岛两个破产法庭标杆引领作用,全省171家中、基层法院均建立破产审判专业团队。深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出台《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工作指引》,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破产清算案件696件。推行院庭长主办破产案件制度,制定《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范指引》,统一破产案件办理流程。坚持一案一策、一案一团队,妥善审理了昌邑石化等一批具有代表性、影响力的破产案件,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十四五”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忠诚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职责任务,全力服务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和质量强省战略。 一是立足主责主业,重拳严打犯罪。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职能,以“昆仑” “安芯”专项严打为抓手,紧盯群众反映强烈、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发起凌厉攻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21年以来,共立案侦办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57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919名,3起案件入选公安部“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二是强化专业支撑,提升打击质效。印发《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的意见》,出台14项具体措施,构建系统完备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战略支撑中心,批量挖掘、输出线索400余条,侦破案件250余起。出台《山东省公安机关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工作指引》,为依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提升服务创新发展能力提供专业指导。 三是聚合多方力量,深化协同共治。密切行刑衔接,与行政部门、检法机关固化联席会议、研判会商、联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剑网”“青少年版权保护季”专项行动及消防器材、卫生用品、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专项整治,凝聚共建共治强大合力。会同相关部门搭建商业秘密保护部门协同机制框架,形成协同共治工作体系。 四是聚力警企协作,畅通民生诉求。聚焦服务创新发展,出台《山东省公安机关知识产权警务联络工作指引》,在技术密集型重点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站,派驻知识产权警务联络官,夯实风险防控、案件办理、法治服务前沿阵地,打造“金盾护企”工作品牌。定期召开警企工作座谈会,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700余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现代化体系和能力建设,不断加大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知识产权检察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作用。“十四五”时期,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要部署,纵深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全力护航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做到“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聚焦科技强省、海洋经济强省等重点任务,省检察院制定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护航科技创新发展十条措施,全面构建知识产权“捕、诉、监、防、治”全链条一体化检察保护格局,共办理知识产权检察案件3877件,14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典型案例,省检察院连续六年发布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和典型案例。 二是强化综合履职,实现从单一刑事打击向综合司法保护转变,共对499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开展“一案四查”。常态化开展依法惩治商业秘密犯罪专项活动,积极推进促赔挽损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51件,支持权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6件,有力守护“科技之芯”。开展“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平台制售侵权假冒商品犯罪专项”,起诉利用社区团购、直播平台制售侵权假冒商品案件1700余件,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8件,助力网络治理,护航“企业好品”,提振消费信心。 三是强化协同保护,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先后会签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长效机制10份,联合挂牌督办23件重大案件,移送行政机关依法处罚632件案件,有效避免“不刑不罚”。注重跨区域证据调取、调查核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检察协作,省检察院协助北京市检察机关查实一起商标权行政纠纷抗诉案中相关证据系伪造的,该案经最高检抗诉、最高法再审后改判。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聚焦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优势,以专项监督为抓手,强化协同共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为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十四五”期间,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坚持“1234”工作思路,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以高质量审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5.5万件。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出台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预警工作的10条规定,把风险隐患排查融入日常、做在经常。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1.4万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法治中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坚持紧扣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实现了省市县全覆盖,凝聚各方共识、共解发展难题。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扎实推进拖欠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任务,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以司法“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持续擦亮“齐鲁青未了”审判品牌。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0.6万件。深入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出台以涉外审判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的20条措施,服务保障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 三是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融入和服务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吸纳4814家调解组织和1.8万名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全力助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出台工作指引,选派840名审判诉服人员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实现法院入驻全覆盖。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领作用,举办精品案例讲评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十五五”时期,全省法院将继续依法履职、挺膺担当,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