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经济开发区金誉石化重大责任事故案开庭审理

来源:大众网临沂

2018-05-10 08:46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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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5月4日,由莒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6.5金誉石化重大责任事故案”在莒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莒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某某等8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10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468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讯问,采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将案件证据分为事故发生状况及造成的损失、事故发生原因、各被告人在事故中应负的责任及事故后续处理情况等几部分,条理清晰,逻辑严谨,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8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各辩护人均作有罪辩护,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没有异议。整个庭审历时四个半小时,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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