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职(高专)院校专项计划招收117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来源:齐鲁网

2018-06-19 16:41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6月19日讯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2018年,我省13所高等职业院校“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1170人。

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是怎样的?报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我们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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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1.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我省2018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二)报名、资格审核及公示。

符合“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的考生下载并填写《山东省“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6月27日—29日将《审核表》、户籍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送交考生报名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县(市、区)教育局完成审核工作后,对审核合格的考生要在县(市、区)教育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县(市、区)教育局汇总考生名单于7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各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教育局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审核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确定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承办部门(单位),按要求做好资格审核、公示和材料上报工作。

各市教育局汇总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号、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市县),加盖市教育局公章,于7月1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汇总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电子版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阳光数据平台(http://ygpt.sdzk.cn)上报,同时发送至E37_liucx@sdzs.gov.cn。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信息与高考报名系统数据进行校验,如有考生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不一致,则返回各市教育局核查。核查无误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关院校的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志愿填报及录取

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与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志愿同期填报,但“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单设投档单位、单设志愿、单独划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及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春季高考(分专业类别)和夏季高考录取控制线,录取时首先进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未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录取。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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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张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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