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2018-08-16 20:46
发表于山东
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对假冒产品都深恶痛绝
但还是有些人在铤而走险
这不,又有不法分子
开始打制作冒牌酒的主意了
他们买来酒瓶和假商标
自己动手灌装
假冒茅台、五粮液等名酒
2017年11月2日
林全顺、林福海、陈国全、张进文
因涉嫌范假冒注册商标罪
在云岩区三桥一出租房内被警方抓获
今天上午(8月16日)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进行审理
自2017年8月起,被告人林全顺、林福海、陈国全、张进文在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偏坡村185号一自建房内制作假茅台酒、假五粮液酒。
同年11月2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假茅台酒154瓶,价值人民币15万余元;假五粮液酒60瓶,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已销售假茅台酒价值人民币2万元,总计价值人民币共计22万元,当场查获绵竹大曲酒12瓶,相关原料及生产设备。
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贵州茅台酒及包装材料不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包装的产品。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该案五粮液酒是假冒我公司“五粮液”酒的产品。
贵阳市花溪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500ml飞天茅台每瓶价值人民币999元、200ml飞天茅台每瓶价值人民币429元;五粮液酒每瓶价值人民币969元。
检察机关认为
被告人林全顺、林福海、陈国全、张进文
明知“茅台”、“五粮液”注册商标是他人所有
仍予以生产并销售
涉案金额共计价值22.9136万元,
其行为已经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此案再次警醒大家切不可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知知贵阳 编辑:张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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