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2018-09-18 19:10
发表于山东
今年1月,蓝先生的妻子与4岁的儿子呆在家中。到了该接女儿回家的时间,妈妈见儿子正在熟睡,于是决定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结果儿子醒来后从阳台爬出窗户,不幸坠亡。
对于这起悲剧,一方面蓝先生承认了作为家长的疏忽;可同时,他下定决心起诉3楼的业主。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从四楼蓝先生家的阳台看下去,在3楼有一条过道,这条过道原本是露天的,后来被3楼的业主加装上了阳光雨棚。蓝先生认为,如果不是3楼业主乱搭乱建,自己儿子掉下来只会掉到3楼过道,而不至于丢掉性命。
住在3楼的江女士觉得自己也冤枉,她表示自己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是允许搭棚的,不能怪他们,而且小区里都这么搭,她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而开发商的说法却不是如此,负责人称这种搭建行为是不允许的,住户自己要搭,这种“小地方”,他们也“没办法”。
事发后,蓝先生曾向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情况,可至今过去了8个月也没等到结果。如今蓝先生决定要起诉3楼的业主,为儿子的死讨一个说法。
蓝先生的遭遇值得同情,他们一家悲痛的心情也可以理解。但我觉得有一位网友评论得很好:出了事总是第一个找别人的错来为自己的错买单。如果说阳光雨棚的搭建确属于违章建筑,那么不管开发商允不允许,这件事本身都是不对的;把4岁的孩子独自留在家,无人照看毫无疑问也是错的。那么孩子的死到底怪谁呢?想必您心里也有自己的看法。
@嚼到花椒:没什么好怪了 怪地太硬
@软绵绵的绒毛:把孩子独自留在家里,心也真是大,有要好的邻居可以托付下,或者把孩子叫醒,最多哭几下,或者自己抱着孩子去接女儿也可以
@Yico为什么不可用:我觉得他要先能证明小孩子掉到过道一定没事。。。。。
@Shari__Zhao:自己没看好孩子,导致悲剧的发生,不知道自省反而急着去找人背锅,是想讹钱来补偿损失吗?
新闻来源:看看新闻KNEWS
文丨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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