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波“奖励”来了!寿光市发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来源:齐鲁网

2019-02-21 17:27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潍坊2月21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潍坊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寿光市正式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做大规模,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当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管理层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首次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的,按实缴税款地方财 政新增部分的50%给予企业管理层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此外,寿光市将开展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和高成长性标兵企业星级评选活动,对入选企业根据评选级次,给予管理层 50至100万元奖励,并组织新闻媒体对企业进行大力宣传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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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明确规定,对企业自愿开展余热佘压利用、落后机电设备淘汰、能源管理中心(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或其他节能技术改造工作的,按实施后的年度节能效果实施补助,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每节约1吨标准煤一次性补助企业200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六大高耗能行业企业非国家政策要求实施节能改造或转产非高耗能行业,与2015年比较完整年度综合能源消耗量每减少10%,按上年度地方贡献10%给予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此外,对企业按工程实际年度减排成效给予补助,减少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环境20吨以上的,每增1吨一次性补助企业1000元;减排二 氧化硫5吨以上的,每增1吨一次性补助企业1000元;减排氮 氧化物5吨以上的,每增1吨一次性补助企业2000元;同一企业上述补助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在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方面,寿光市对首次申报战略性新兴产品且新兴产品年产值超过5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管理层10 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年产值超过1000万元且占其年总产值首次超过50%的,一次性奖励企业管理层3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年产值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分别 一次性奖励企业管理层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上年度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 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上年度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为基数,当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超过3000万元的,按新增产值的万分之三奖励企业管理层,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当年软件、信息技术业务开票营业额首次过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信息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管理层5万元、8万元、 10万元。此外,寿光市将大力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延长上下游产业链条。对当年纳入 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的项目所属企业,分别一次性给 予企业管理层50万元、10万元奖励。

此外,文件明确规定,对当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省和潍坊市级各类研发创新平台,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200万元、40万 元、10万元的补助,同时纳入追踪考核档案。纳入档案的企业 一次性购买科技成果并实施产业化且其产品年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经认定后,按实际交易额的50%给予企业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名牌产品、优质工程、鲁班奖称号或取得建筑业特级资质的,在落实有关奖励扶持政策的同时,由寿光市政府统一组织新闻媒介免费为企业宣传推介,扩大企业产 品和品牌知名度。

此外,寿光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设立智能制造专项服务资金,每年从各重点产业中筛选1-2家企业, 免费为其提供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引导企业进行智能化升级改 造。对首次购买使用机器人产品的企业,按设备购置款的10%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评选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及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另外,寿光市对当年企业实施制造执行系统(MES)、资源规划管理系统(ERP)、生产计划排成系统(APS)、 数字化设计等信息系统应用项目,按项目软硬件投入额的15%给 予企业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对企业研发及应用嵌入式软件项目,分别按研发投入或嵌入式软件采购额的20%给予企业补助, 最高补助10万元。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评定 并且证书在有效期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助。对当年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 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企业,每证给予企业管理层5万元奖励;当年有技术和产品列入国家《民参军技术和产品推荐目录》的企业,每项给予企业管理层10万元奖励;对企业年度军品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 元(含)、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管理层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寿光市将鼓励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为寿光工业企业引进外地劳动力,一次性引进非寿光籍劳动力50—200人、201一500人、501人及以上,且在企业一线操作岗位工作满6个 月及以上,分别按每引进1名劳动力奖励500元、800元、1000 元的标准,奖励引进中介机构。对拟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待挂牌后,每家补助40万元;对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待挂牌后,每家补助80万元;对拟在沪深 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每家企业总额700万元补助;对拟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每家企业总额600万元补助。上市挂牌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定向增发、发行债券、私募股权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的,融资额 70%以上投资于寿光市的,按实际融资额的5‰给予企业管理层奖励,每家企业同一年度内奖励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据悉,本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凡是当年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违法违纪、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得享受以上各项政策。

来源:齐鲁网

潍坊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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