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上调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费 由850元提高到920元

来源:YMG

2019-02-28 08:18

发表于山东

近日,烟台市开发区人社局和财政金融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年内全面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其中,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850元提高到92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由每人每月2500元提高到2600元。

据了解,重点困境儿童主要包括因父母同时具有重残、重病、服刑、被强制戒毒等任一情形,造成的事实上无人抚养或抚养困难儿童。按照城市低保标准,为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开发区户籍的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其中,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无人抚养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享受基本生活费。对于已享受城乡低保救助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困境儿童,补差落实其基本生活费。(记者 姜晓 通讯员 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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