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烟台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通报

来源:水母网

2019-05-01 07:23

发表于山东

4月30日上午,烟台市委召开第104次市委常委会议,研究2018年度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按照市委常委会议要求,现将2018年度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整改落实。

会议认为,2018年,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市脱贫攻坚总体安排,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戮力同心,合力攻坚,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走到前列,为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各成员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减贫计划精准完成率、帮扶责任人到位率居全省前列,脱贫稳定性、产业扶贫项目运行管理到位率、群众满意度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脱贫质量更加稳固。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五通十有”成效显著。贫困户减贫计划完成率98.90%,脱贫户稳定脱贫率99.84%。

贫困群众更加满意。创新推行双帮扶责任人制度,贫困群众认可的帮扶责任人到位率100%,贫困群众对扶贫工作满意度为99.96%。

会议研究确定了县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等次。牟平区、莱州市、开发区、蓬莱市、福山区5个区市为“好”等次,龙口市、莱山区、长岛县、招远市、海阳市、昆嵛区6个县市区为“较好”等次,莱阳市、栖霞市2个市为“一般”等次。

会议研究确定了成员单位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等次。A组37个市直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原市编办、市体育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原市农业局、原市林业局、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市旅游发展委15个单位为“好”等次,市供销社、市妇联、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原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残联、市工商联、原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总工会、原市畜牧兽医局、原市委农工办、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市农机局、市城管局、原市金融办18个单位为“较好”等次,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商务局4个单位为“一般”等次。B组7个上级驻烟成员单位:烟台供电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烟台市分行2个单位为“好”等次,农业银行烟台分行、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省农信社联合社烟台办事处、原烟台银监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烟台市分公司5个单位为“较好”等次。

会议研究确定了省内对口扶贫协作工作考核等次。莱山区、莱州市、开发区3个区市为“好”等次,福山区、牟平区、蓬莱市、龙口市、招远市、高新区、芝罘区7个区市为“较好”等次。

会议强调,2019年是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年。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集中力量抓问题整改,全力以赴抓工作推进,一鼓作气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一)进一步增强脱贫攻坚责任感使命感。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牢牢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聚焦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精准施策,精准操作,全力补齐短板弱项。要强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格局,凝聚全党、全社会力量,戮力同心,合力攻坚,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二)精准抓好问题整改。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将稳定实现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提升扶贫工作重点村“五通十有”等政策落实作为落脚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

(三)全力巩固提升脱贫质量。要把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作为核心任务,健全完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质量和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脱贫成效。

(四)持续强化作风建设。要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坚决查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行为,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脱贫质量稳固。

来源:水母网

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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