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发禁酒令!公务接待不准饮酒

来源: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19-05-02 08:16

发表于山东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研究同意,现对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工作期间禁酒问题通知如下:

一、禁酒对象

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

二、禁酒要求

1、工作人员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2、公务接待不准饮酒(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公务接待按有关规定执行)。

3、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有值班执勤或其他工作任务的,一律不准饮酒。

三、严格监督检查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规定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委办公室法规室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4月 28日

来源: 聊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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