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在行动丨聊城网警:面对疫情 请停止传播谣言

来源: 聊城网警

2020-01-30 11:16

发表于山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抗战在疫情一线。广大市民在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下,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外出,共同控制疫情扩散。但也有个别网民在关键时刻犯糊涂,甚至恶意制造、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聊城警方已全面加大工作力度,第一时间依法严厉打击恶意发布虚假信息和造谣滋事行为,让以身试法者得到应有的惩戒。现将近期我市的几起案例通报如下。
一、1月27日,一张显示“冠县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实时通报,确诊病例1例 疑似病例0例”的图片在微信群中被大量转发。经查,该图片是冠县一高中学生出于“好玩心态”将医院显示大屏的内容利用手机软件进行修改,将“确诊病例0例 疑似0例”修改为“确诊病例1例 疑似0例”,后发给他人,致在微信群中大量被转发。

面对疫情 请停止传播谣言

鉴于该网民悔过态度较好,且是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训诫并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
二、1月27日,临清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微信群中大量转发“冠新型肺炎山东感染者已到达潘庄镇!已确诊一例”的信息。经查,此信息是网民杨某某(男,临清潘庄镇人)听说本村有武汉回来的人员后,编造了该条信息并发到网上,网民都某(女,22岁,临清潘庄镇人)看到后未经核实便转到微信群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给予杨某某罚款行政处罚,给予都某教育训诫。
三、1月25日,东阿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中传播“东阿县茄李村发现一例病毒感染,现在已经把该村封锁”的信息。经公安机关调查,该信息是网民李某某(男,33岁,聊城高新区顾官屯镇人)编造的虚假信息。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抗击疫情的非常时期,网上信息铺天盖地,很多信息真假难辨,望广大网民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火眼金睛,不轻信,不盲从,做到“见未真,勿轻言;知未的,勿轻传”,为抗击疫情营造和谐的网络环境。

来源: 聊城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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