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

来源:鲁祖轩

2020-04-17 18:04

发表于山东

  为推动建设素质专业化、适应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枣庄市坚持深化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1+X”制度,出台《关于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的通知》,着力健全完善“权、责、绩、利”基本相当的村党组织书记选、育、管、用长效工作机制,夯实乡村振兴组织基础。

  严格标准条件

  坚持政治标准首位,突出本领过硬、实绩突出等条件,将“在村组织书记岗位连续任职3年以上,任职村年度考核应连续2年排名所属镇街前三分之一,任职村上年度集体收入不低于10万元,主要精力用于村级事务和为民服务,无违纪违法行为或纪律处分已过影响期等”作为硬杠杠,确保专业化管理人选质量,实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严格选拔程序,采取镇街党(工)委筛选推荐、县乡联合审查、区(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把关、镇街党(工)委会议审批、公示等程序进行,真正把思想好、素质高、能力强、作风优的村党组织书记纳入到专业化管理队伍中来。

  实行动态调整

  畅通专业化管理进出渠道,建立退出机制,明确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正面、负面清单,每年集中调整一次,对出现“任职村上年度综合考核排名不到前三分之一,任职村上年度集体收入下降到10万元以下,任职村上年度发生重大负面问题等”情形之一的,实行动态调整,及时调整出专业化管理队伍。健全人事档案,参照科级干部人事档案标准,建立包括基本信息、履历材料、学历材料、县乡资格联审情况等人事档案,安排专人维护、定期更新,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参考。

  提高待遇报酬

  坚持让实干者得实惠,大幅提升经济政治待遇。强化经济保障,报酬参照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由区(市)财政统筹、按月发放,同步享受发展集体经济增量奖、保持奖等。强化政治激励,对纳入规范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评选各级“两代表一委员”“担当作为好书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优先选派到区(市)直涉农部门、镇街、异地有关单位挂职锻炼,激活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内生动力、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供稿:枣庄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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