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6-19 13:53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9日讯 为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东营市河口区持续对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危风险运输企业、终生禁驾名单以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曝光。6月19日,河口交警曝光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2020年5月7日7时10分,张某无证、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沿河口区义和镇七顷村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新盐路(21公里北侧)七顷村路口处,与沿新盐路由南向北行驶的孟某驾驶的鲁E6***5号小型轿车相撞,致使张某受伤、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查实,张某实施了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孟某实施了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东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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