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8-18 17:44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8日讯 今天济南市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加强泉城路步行街交通管理的通告,明确8月24日起在济南泉城路正式实行分时限行措施。
一、工作日19时30分至24时,休息日及节假日上午11时至24时,泉城路禁止包括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在内的一切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应急车辆、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及公交车除外。
其他时间,车辆按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通行。
二、必须经泉城路通行的驻区车辆,按照规定报备后通行。
三、对违反规定驶入泉城路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8月24日起实施。
闪电新闻记者 崔丽霞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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